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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测
非食用物质检测
非食用物质检测
【服务背景】

市场上产品良莠不齐,不法商贩为谋取不当利益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的现象屡禁不鲜。《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2015年)第三十四条中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就包括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等。而“非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就是咱们常说的非食用物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它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物质或其它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以往让我们闻风色变的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罂粟壳、吊白块等并不是添加剂,而是非食用物质。


【添加非食用物质到食品当中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添加非食用物质到食品当中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不管有害没害;当然有害情节性质更恶劣。很多物质要往食品里加肯定是有它的目的的,食品就是食用的,有它的营养功能,有促进孩子生长发育的功能,另外吃食品还是一种享受。除此之外,如果为了其他目的,其中一个主要目的就是非法牟利,这种添加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有害的行为。即使它本身对健康无害,这样一种行为也是扰乱整个食品安全监管的秩序,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和风险。以三聚氰胺这个物质本身毒性并不大,但是把这个东西大量的加入婴幼儿奶粉里边,孩子又不吃其他食物,以这个为主食,这样对他的危害就极大。所以很难说一个东西有害没有害,要经过风险评估。但是有一个明确的界限:不是食品中允许使用的东西,没有被批准的食品添加剂绝对禁止向食品里面非法添加,这是一个原则问题。

【非食用物质名单】

我国卫生部门从2008年开始,已陆续发布6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除了上述几中物质外,工业明胶、硼砂、塑化剂等都在这个名单中。


序号

名称

可能添加的食品品种

检测方法

1

吊白块

腐竹、粉丝、面粉、竹笋

GB/T 21126-2007 小麦粉与大米粉及其制品中甲醛次硫酸氢钠含量的测定;卫生部《关于印发面粉、油脂中过氧化苯甲酰测定等检验方法的通知》(卫监发〔2001 159号)附件2 食品中甲醛次硫酸氢钠的测定方法

2

苏丹红

辣椒粉、含辣椒类的食品(辣椒酱、辣味调味品)

GB/T 19681-2005 食品中苏丹红染料的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

3

王金黄、块黄

腐皮

4

蛋白精、三聚氰胺

乳及乳制品


GB/T 22388-2008 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
GB/T 22400-2008 原料乳中三聚氰胺快速检测液相色谱法


5

硼酸与硼砂

腐竹、肉丸、凉粉、凉皮、面条、饺子皮

6

硫氰酸钠

乳及乳制品

7

玫瑰红B

调味品

8

美术绿

茶叶

9

碱性嫩黄

豆制品

10

工业用甲醛

海参、鱿鱼等干水产品、血豆腐

SC/T 3025-2006 水产品中甲醛的测定

11

工业用火碱

海参、鱿鱼等干水产品、生鲜乳

12

一氧化碳

金枪鱼、三文鱼

13

硫化钠

味精

14

工业硫磺

白砂糖、辣椒、蜜饯、银耳、龙眼、胡萝卜、姜等

15

工业染料

小米、玉米粉、熟肉制品等

16

罂粟壳

火锅底料及小吃类

参照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自建方法

17

革皮水解物


乳与乳制品
含乳饮料


乳与乳制品中动物水解蛋白鉴定-L(-)-羟脯氨酸含量测定(检测方法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食品安全所提供。该方法仅适应于生鲜乳、纯牛奶、奶粉

18

溴酸钾

小麦粉

GB/T 20188-2006小麦粉中溴酸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19


β-内酰胺酶
(金玉兰酶制剂)


乳与乳制品

液相色谱法(检测方法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食品安全所提供。

20

富马酸二甲酯

糕点

气相色谱法(检测方法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提供

21

废弃食用油脂

食用油脂

22

工业用矿物油

陈化大米

23

工业明胶

冰淇淋、肉皮冻等

24

工业酒精

勾兑假酒

25

敌敌畏

火腿、鱼干、咸鱼等制品

GB T5009.20-2003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的测定

26

毛发水

酱油等

27

工业用乙酸

勾兑食醋

GB/T5009.41-2003食醋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28

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类药物(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

猪肉、牛羊肉及肝脏等

GB/T22286-2008 动物源性食品中多种β-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29

硝基呋喃类药物

猪肉、禽肉、动物性水产品

GB/T 21311-2007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呋喃类药物代谢物残留量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 - 串联质谱法

30

玉米赤霉醇

牛羊肉及肝脏、牛奶

GB/T 21982-2008动物源食品中玉米赤霉醇、 β-玉米赤霉醇、 α-玉米赤霉烯醇、 β-玉米赤霉烯醇、玉米赤霉酮和赤霉烯酮残留量检测方法,液相色谱 -质谱 /质谱法

31

抗生素残渣

猪肉

无,需要研制动物性食品中测定万古霉素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32

镇静剂

猪肉


参考GB/T 20763-2006猪肾和肌肉组织中乙酰丙嗪、氯丙嗪、氟哌啶醇、丙酰二甲氨基丙吩噻嗪、甲苯噻嗪、阿扎哌垄阿扎哌醇、咔唑心安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 -串联质谱法
无,需要研制动物性食品中测定安定的液相色谱 -串联质谱法


33

荧光增白物质

双孢蘑菇、金针菇、白灵菇、面粉


蘑菇样品可通过照射进行定性检测
面粉样品无检测方法


34

工业氯化镁

木耳

35

磷化铝

木耳

36

馅料原料漂白剂

焙烤食品

无,需要研制馅料原料中二氧化硫脲的测定方法

37

酸性橙Ⅱ

黄鱼、鲍汁、腌卤肉制品、红壳瓜子、辣椒面和豆瓣酱


无,需要研制食品中酸性橙II的测定方法。参照江苏省疾控创建的鲍汁中酸性橙II 的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说明:水洗方法可作为补充,如果脱色,可怀疑是违法添加了色素)


38

氯霉素

生食水产品、肉制品、猪肠衣、蜂蜜

GB/T 22338-2008 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量测定

39

喹诺酮类

麻辣烫类食品

无,需要研制麻辣烫类食品中喹诺酮类抗生素的测定方法

40

水玻璃

面制品

41

孔雀石绿

鱼类

GB20361-2006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建议研制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测定的液相色谱- 串联质谱法)

42

乌洛托品

腐竹、米线等

无,需要研制食品中六亚甲基四胺的测定方法

43

五氯酚钠

河蟹

SC/T 3030-2006水产品中五氯苯酚及其钠盐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44

喹乙醇

水产养殖饲料

水产品中喹乙醇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农业部1077号公告- 5-2008);水产品中喹乙醇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SC/T 3019-2004

45

碱性黄

大黄鱼

46

磺胺二甲嘧啶

叉烧肉类

GB20759-2006畜禽肉中十六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47

敌百虫

腌制食品

GB/T5009.20-2003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48


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主要包括:
邻苯二甲酸二(2- 乙基)己酯(DEHP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 )、邻苯二甲酸二苯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 )、邻苯二甲酸二乙酯( DEP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 )、邻苯二甲酸二戊酯( DPP )、邻苯二甲酸二己酯(DHXP )、邻苯二甲酸二壬酯(DNP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 DCHP )、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DNOP )、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 BBP )、邻苯二甲酸二(2- 甲氧基)乙酯(DMEP )、邻苯二甲酸二(2- 乙氧基)乙酯( DEEP )、邻苯二甲酸二(2- 丁氧基)乙酯( DBEP )、邻苯二甲酸二( 4- 甲基-2- 戊基)酯(BMPP )等。


乳化剂类食品添加剂、使用乳化剂的其他类食品添加剂或食品等。

GB/T 21911 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打击非食用物质在行动】

随着非食用物质被陆续曝光,全国各地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陆续成立,开展本辖区环境、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并负责重特大、跨区域和上级交办、督办的涉环境、食品药品犯罪线索核查和案件的侦查工作。食药环侦查大队和第三方检测机构通力合作,陆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食品添加物。

※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

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麻辣烫店、麻辣香锅店等可能非法添加罂粟壳等禁用物质的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对象;以火锅底料、羊肉汤、牛肉汤等为重点抽检检测品种,开展快速检测,重点检查自制火锅底料、自制调味料的制作,是否存在使用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生产、销售“毒豆芽”

毒豆芽是指在豆芽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对人体有害的工业原料、激素、农药、化学、兽药、抗生素等,从而改变豆芽生产周期和外观,增加豆芽产量,最后流入市场销售的豆芽。最常见的的非法添加物为:增粗剂”、“无根素”等;其中有害物质有: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的生长调节剂)、6-苄基腺嘌呤(6-BA)(“无根豆芽素”的最主要成分)、亚硫酸盐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

※其他有害物质

小麦粉中使用荧光增白剂、地沟油(存在辣椒碱)、畜副产品使用双氧水(过氧化氢)、畜副产品使用火碱(氢氧化钠)、辣椒制品中添加苏丹红等等。

※2021年 8月,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秘书处组织召开“非食用物质名单相关工作研讨会”,专家一致建议下一步需在明确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的定义基础上,进一步探讨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的适用范围、认定原则和发布程序等相关内容。


【中一监测实力】

2019年7月5日,青岛中一监测与山东省公安厅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总队签订合作协议。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中一监测将发挥自身优势,加大软硬件建设与配备,同时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及法规,加强服务意识,确保检测结果的严谨性和准确性。中一监测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中的物质积极开展研发和检测服务,能够为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出一份力。

协助打击食品犯罪 协助打击药品犯罪

我们的优势

一、我们拥有专业的技术支持和测试团队。

二、我们的实验室获得CNAS、CMA资质。

三、我们和多家知名企业进行合作,拥有丰富经验。

四、中一监测深耕第三方检测17年,聚焦食品检测领域,服务更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