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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检测与评估
固体废物鉴别
固体废物鉴别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分为两类,一类不需要鉴别,另一类需要依据标准进一步鉴别,对前一类不需要鉴别的废物,即按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鉴别检测。

        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依据GB 5085.1-2007、GB 5085.6-2007鉴别标准进行鉴别,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青岛中一监测可对固体危险废物进行以下检测项目并根据GB5085.7-2007,出具结论(判断)性的报告:

       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2007);

       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

       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

       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

       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内容解析:


本标准规定了含有毒性、致癌性、致突变性和生殖毒性物质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1.剧毒物质:具有非常强烈毒性危害的化学物质,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和天然毒素。

2.有毒物质:经吞食、吸入或皮肤接触后可能造成死亡或严重健康损害的物质。

3.致癌性物质:可诱发癌症或增加癌症发生率的物质。

4.致突变性物质:可引起人类的生殖细胞突变并能遗传给后代的物质。

5.生殖毒性物质:对成年男性或女性性功能和生育能力以及后代的发育具有有害影响的物质。

6.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具有毒性、难降解和生物蓄积等特性,可以通过空气、水和迁徙物种长距离迁移并沉积,在沉积地的陆地生态系统和水域生态系统中蓄积的有机化学物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体废物是危险废物:

1.剧毒物质的总含量≥0.1%

2.有毒物质的总含量≥3%

3.致癌性物质的总含量≥0.1%

4.致突变性物质的总含量≥0.1%

5.生殖毒性物质的总含量≥0.5%

6.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含量≥50 mg/kg

7.多氯二苯并对二;;英和多氯二苯并呋喃的含量≥15μgTEQ/kg